招标公告
1.1招标条件
1.1.1招标项目锡溧漕河宜兴段航道整治工程桥梁工程施工项目迎宾大桥、归美桥、白巷桥老桥拆除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宜兴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2.1需拆除的迎宾大桥、归美桥、白巷桥老桥基本情况:
1.2.1.1现状迎宾桥位于宜兴市经济开发区,为经济开发区凯旋路跨锡漕河东西走向的大桥,桥梁上部跨径布置为1×20+57.7+1×20m,其中主跨为57.7米钢筋混凝土系杆拱形式,两侧引桥为20m跨径预应力空心板梁,桥梁全宽15.2米。
1.2.1.2现状归美桥位于宜兴市和桥镇楝聚村,为村上跨锡漕河东西走向的大桥,桥梁上部跨径布置为1×20+57.7+1×20m,其中主跨为57.7米钢筋混凝土系杆拱形式,两侧引桥为20m跨径预应力空心板梁,桥梁全宽7.1米。
1.2.1.3现状白巷大桥位于宜兴市和桥镇福巷村,为村上村道跨锡漕河南北走向的大桥,桥梁上部跨径布置为2×20+57.7+2×20m,其中主跨为57.7米砼矩形桁架简支梁形式,两侧引桥为20m跨径预应力空心板梁,桥梁全宽7.04米。
1.2.2拆除工程的相关要求:
1.2.2.1老桥拆除时,必须拆除老桥范围内(包括老桥的主桥、引桥)的所有结构物,两侧新建驳岸以内航道范围内应至少拆除到航道设计河床线以下2m,陆上引桥结构物应至少拆除到原地面线以下1m。
1.2.2.2在进行老桥拆除工程中应保证桥下通航,满足航道及地方海事要求。
1.2.2.3老桥拆除工程按拆除整座老桥(含主桥、引桥)总额报价。
1.2.2.4海事、航道等相关部门规费及管理费由招标人承担,各类拆桥相关评估、论证及专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1.2.2.5承包人负责拆除后混凝土碎渣、钢筋等清理运输等工作,并由中标人按招标人规定时间内自行处理完毕。
1.2.3规模:约360万元
1.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工程
1.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2.6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20天
1.2.7本次招标活动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认真踏勘现场,投标人视所投标段内情况自行考虑价格。
1.3投标人资格要求
1.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者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从事相关专业施工经验,具有拆除类似系杆拱桥梁的相关施工经历、信誉良好的承包人。
1.3.2承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相关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资质证书,并具有B级安全证书;本项目总工应具备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应具有B级安全证书;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具有C级安全证书。所有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
1.3.3本项目投标人投标阶段提交的拆桥实施(施工)方案需符合《通航安全保障方案》评审要求,同时需通过招标人的审查;
1.3.4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1.3.5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1.3.6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1.3.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4资格审查条件
1.4.1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1.4.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如有);
1.4.3按照规定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
1.4.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招标方案
1.5.1本项目招标分两个阶段实施:
1.5.1.1第一阶段:招标人对所有符合投标资格要求的投标单位提交的拆桥实施(施工)方案进行审查,所有通过评审的投标单位进入第二阶段,未通过评审的投标单位的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1.5.1.2第二阶段:报价标唱标阶段(唱标时间另行通知),以最低价中标法确定中标单位。
1.5.2投标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包含拆桥实施(施工)方案文件和报价文件(分开装订、各自密封),开标后,先行开启拆桥实施(施工)方案文件,报价文件待评审结果公布后再择日开标唱标。
1.5.3拆桥实施(施工)方案文件和报价文件均一正二副,分开装订、各自密封。密封袋上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拆桥实施(施工)方案文件或报价文件)、投标方名称,同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或合同使用章,并在规定时间内送交。
1.6招标文件的获取
1.6.1公告之日起每日上午8时至下午17时(北京时间)至宜兴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法定国假日除外)。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1.6.2招标文件获取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6.3答疑:本项目不集中组织答疑,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可以书面形式并盖单位章报至招标机构,招标机构解答并形成补遗文件回复。如投标人没有提出疑义,则默认响应清单、图纸、招标文件等一切内容。
1.7投标文件的递交
1.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9日09时30分,地点为宜兴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
1.7.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
1.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方案文件和投标报价文件,招标机构不予受理。
1.7.4开标时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
1.7.4.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7.4.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1.7.4.3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
1.7.4.4投标保证金汇款票据;
1.7.4.5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1.8合同款(预付款、进度款)支付
1.8.1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工程结束后且项目部完成对上计量付合同价的80%,经航道海事部门验收合格六个月内付至合同价的90%,次年付清余额。
1.9评标办法
1.9.1采用最低价中标法确定中标人法。
1.10联系方式
1.10.1联系人:汪女士
1.10.2电话:0510-80793972
1.10.3招标机构:宜兴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
1.10.4地址:宜兴市宜城街道东氿大道99号 宜兴市民中心东门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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