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宜兴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小挖机租赁项目已经批准实施,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及范围:
2.1本次招标内容:小挖机租赁;
2.2项目概况:宜兴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租用小挖机一台
2.3本次招标限价:约1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经国家工商、税务登记注册的生产厂家或投标人,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须包含机械设备租赁服务。
3.2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料:
3.2.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盖章留存)
3.2.2报名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盖章留存)
3.2.3资质证书原件(如有);(复印件盖章留存)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公告之日起每日上午 9 时至下午 17 时(北京时间)至宜兴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法定国假日除外)。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4.2招标文件获取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1年12月17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 宜兴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名称一致,本项目需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
6.2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限于转账,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宜兴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指定账户。
6.3招投标中心专户名称: 宜兴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电话:87924837): 宜兴市农商行营业部
账 号:3202230101201000120069
7、评标办法
7.1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中标法确定投标人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兴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
地 点:宜兴市宜城街道东氿大道99号
联系人:夏先生 0510-80793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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