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1.1本采购项目宜兴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打包箱房已经批准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宜兴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采购。
2.采购内容及范围:
2.1本次采购物品:打包箱房;
2.2本次采购规模:约80万元 ;
2.3本次采购工期: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安装完成;
2.4付款方式:货到付50%,安装完成验收合格付至95%,质保金5%,一年质保期后付清;
2.5其他:供应商需配合招标人完成消防验收及安全评估;
2.6规格:以实际发生数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经国家工商、税务登记注册的相关产品生产厂家或供应商,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料:
3.3.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盖章留存)
3.3.2报名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盖章留存)
3.3.3资质证书原件(如有);(复印件盖章留存)
3.3.4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如有);(复印件盖章留存)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公告之日起每日至宜兴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购买采购文件(法定国假日除外),截止至投标文件递交。采购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4.2采购文件获取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上午10时30分,地点为 宜兴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宜兴市交通产业集团电子平台)。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称一致,本项目需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6.2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限于转账,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宜兴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指定账户。
6.3招投标中心专户名称: 宜兴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电话:87924837): 宜兴市农商行营业部
账 号:3202230101201000120069
7、评标办法
7.1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中标法确定供应商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宜兴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
地 点:宜兴市宜城街道东氿大道99号
联系人:华先生 0510-80793975
特别说明:疫情期间,本集团招投标实行网络线上报名、投标,请各意向单位至本公告下方下载《线上投标手册》,按手册要求报名及注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