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1招标条件
1.1.1招标项目原500kva增至8400kva配电工程-劳务分包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宜兴市通富建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开标。
1.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2.1建设地点:宜兴市
1.2.2规模:约26.5万元
1.2.3招标范围:清单及图纸范围内容。
1.2.4交货工期:按照供电宜兴分公司下属宜能公司的通知执行。
1.2.5付款方式:按照供电宜兴分公司下属宜能公司的要求执行。
1.2.6评审办法:摸球法
1.2.7特别说明: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量参照宜能实业企业定额与宜能公司结算;本次招标只是确定具体实施单位。
1.3投标人资格要求
1.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宜兴市供电分公司备案且经下属宜能公司推荐的协作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
1.3.2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1.3.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1.3.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1.3.5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4资格审查条件
1.4.1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1.4.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如有);
1.4.3按照规定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
1.4.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招标文件的获取
1.5.1公告之日起每日至宜兴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购买采购文件(法定国假日除外),购买时间截止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采购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1.5.2招标文件获取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5.3答疑:本项目不集中组织答疑,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可以书面形式并盖单位章报至招标机构,招标机构解答并形成补遗文件回复。如投标人没有提出疑义,则默认响应清单、图纸、招标文件等一切内容。
1.6投标文件的递交
1.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1月27日10时00分,地点为宜兴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
1.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
1.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机构不予受理。
1.6.4开标时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
1.6.4.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6.4.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1.6.4.3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
1.6.4.5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1.7评标办法
1.8.1采用摸球法确定中标人。
1.8联系方式
1.8.1联系人:华先生
1.8.2电话:0510-80793975
1.8.3招标机构:宜兴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
1.8.4地址:宜兴市宜城街道东氿大道99号 宜兴市民中心东门一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