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通富建材2#、3#生产线环保升级改造监理项目 已由 宜兴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以 宜交集委纪【2022】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宜兴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 宜兴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宜兴市张渚镇。
2.2工程规模:
2.2.1场地平整、车间地面硬化、料仓挡墙等施工工程;
2.2.2钢结构总建筑面积约:20984.4㎡地上一层,为单层戊类车间,檐口高度17.150米,车间内部由堆料仓,行车道路及生产车间三部分组成。车间主体结构采用门式钢架,耐火等级二级,钢架跨度为18米~87米不等,屋面及墙面维护材料为彩钢板。
2.3项目预算:场地工程约680万元;钢结构工程约1952万元。
2.4监理服务期:从签订合同开始至工程保修期结束
2.5监理合同估算价: 29.8万元
2.6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7质量要求: 符合施工合同中约定的质量要求
2.8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
3.2.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指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2.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要求:投标总监理工程师以总监身份在宜兴市内同时已承担的监理工程不得超过2个(含2个);
3.2.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2.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清单。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查处。本工程 不接受 退休续聘的项目总监投标;
3.3其他要求:根据《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和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办法》(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规定,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最低配备标准均按如下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监理员2人,合计5人,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及聘用协议(开标现场不需提交原件),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查处。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5.2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5.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5.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5.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5.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公告之日起每日至宜兴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购买文件(法定国假日除外),购买时间截止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4.2答疑:本项目不集中组织答疑,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可以书面形式并盖单位章报至招标机构,招标机构解答并形成补遗文件回复。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02月16日10时00分,地点为宜兴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符合性检查须提交的原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招标文件);(2)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招标文件);(3)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人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1年8月-2021年12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如授权委托人同时为拟派项目总监则不需提供)。
5.4其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出席开标会。
5.5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要求投标人在投标前须交纳投标保证金叁仟元整人民币。
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以下指定账户:
交纳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 | 宜兴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交纳 形式 |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限于电汇(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投标保证金) |
开户银行(电话:8792483) | 宜兴市农商行营业部 | ||
账 号 | 3202230101201000120069 |
7.合同款支付
监理费根据工程进度支付,实施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工程监理合同价款的80%,余款待竣工验收合格后365天内支付。
8.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详见本公告附件,本工程的评标细则以本公告附件为准。
9. 其他
9.1中标后或监理期间更换的项目总监自更换备案之日起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止,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备案之日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不足六个月的,按六个月计算。自行更换未经备案的,原中标项目总监也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兴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
地 点:宜兴市宜城街道东汣大道99号
联系人:夏先生
联系电话: 0510-80793970
附件:
通富建材2#、3#生产线环保升级改造监理项目2.9(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