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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公司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设施建设工程标线清除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2年08月04日    浏览次数:

招标公告

1.1招标条件

1.1.1招标项目设施公司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设施建设工程标线清除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宜兴市公路交通设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2.1建设地点:宜兴市

1.2.2规模:28万

1.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标线清除施工

1.2.4标段划分:个标段

1.2.5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1月20日止

1.2.6本次招标活动不组织踏勘现场。

1.2.7特别说明:疫情期间,本集团招投标实行网络线上报名、投标,请各意向单位加工作人员QQ报名。

1.3投标人资格要求

1.3.1投标人须具备有交安设施工程施工业绩或标线施工劳务分包业绩的独立法人企业(提供合同等相应证明材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

1.3.2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1.3.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1.3.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1.3.5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4资格审查条件

1.4.1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1.4.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如有);

1.4.3按照规定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

1.4.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招标文件的获取

1.5.1公告之日起加工作人员QQ(1746442604)购买招标文件(法定国假日除外)。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1.5.2招标文件获取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6投标文件的递交

1.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20810900,地点为宜兴市交通能源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221.228.236.225:7002)

1.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7合同款(预付款、进度款)支付

1.7.1工程完工经项目部、监理、业主检测验收合格后,支付已验收合格工程量款的80%,交工验收且审计部门审定后支付至审定价的95%,余款次年付清。

1.8评标办法

1.8.1本次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确定中标人。

1.9联系方式

1.9.1联系人:吴女士

1.9.2电话:0510-80793976

1.9.3招标机构:宜兴市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

1.9.4地址:宜兴市宜城街道东氿大道99号 宜兴市民中心东门一楼

047 设施公司标线清除招标文件.doc

《线上投标操作手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