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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集装箱配件有限公司5.9MW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2年10月10日    浏览次数:

招标公告

1.1招标条件                

1.1.1招标项目 宜兴市太平洋集装箱配件有限公司5.9MW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 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江苏路通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2.1建设地点:宜兴市和桥镇闸口楝树港

1.2.2建设规模:约1450万元

1.2.3招标范围:本项目系交钥匙工程,采用BIPV工艺,自勘察设计起,至光伏发电系统投入商业运行、通过分布式光伏发电验收且质量保证期满止为建设一个完整的光伏发电系统所需要的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施工现场勘察测量、工程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设备及材料采购、建设施工、屋顶加固、屋顶防水修复、屋面水冲系统安装、安全维护安装、运输、保管,调试,办理相关接入、试运行,并网全部涉网手续,技术服务,人员培训以及并网前后聘请有资质机构测试以及售后服务等工作;工程涵盖光伏发电系统建设或在原有建筑物上增设的工程场所;工程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太阳能组件安装场地、升压变压器室、逆变器室、配电开关室、监控室等;发标人与屋面业主签订的协议中牵涉的屋面业主安全标准化、消防、安全及整体竣工验收工作由投标人负责;设备采购及材料供货包含但不限于(甲方提供光伏组件和逆变器):电缆、变配电装置、无功补偿系统、通讯管理系统、并网接入装置、屋顶检修电源系统、环境监测系统、全覆盖式视频监控系统和和系统及用户侧改造设备的全部采购工作;调试及验收应包含但不限于:并网验收;电网及规范要求的所有检试验、工程质量监督验收、并网安全性评价、电能质量检测试验、无功补偿装置性能检测试验及相关部门要求完成的其他检测及试验项目管理、系统运行培训、屋顶漏雨维修、屋顶采光带加装钢制防护网、工程保修等。在光伏电站建设期间承包方全程负责与企业方(宜兴市太平洋集装箱配件有限公司)和政府相关单位的协调沟通;承包方对涉及光伏项目建设的屋面防水质保期为5年;涉及屋面加固的,要在加固完成后由正规设计院出具符合光伏安装的承载复核报告;

1.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2.5计划工期本工程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150天内完工,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运行。

1.2.6承包方在现场施工开工前五天需提交一份包括施工进度计划在内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符合项目进度计划的时间安排,并与设备采购、竣工验收进度计划相衔接。

1.2.7投标人在发标后对建设项目现场自行进行勘踏,并出具方案,项目相关资料咨询发标人。因投标人未进行现场勘踏或现场勘踏不充分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勘踏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3投标人资格要求                 

1.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

1.3.2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1.3.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1.3.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1.3.5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4资格审查条件

1.4.1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1.4.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如有);

1.4.3按照规定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

1.4.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招标文件的获取                 

1.5.1公告之日起每日上午8:30时至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至宜兴市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法定国假日除外)。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1.5.2招标文件获取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5.3答疑:本项目不集中组织答疑,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可以书面形式并盖单位章报至招标机构,招标机构解答并形成补遗文件回复。如投标人没有提出疑义,则默认响应清单、图纸、招标文件等一切内容。

1.6投标文件的递交

1.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210170930,地点为宜兴市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

1.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

1.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机构不予受理。

1.6.4开标时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

1.6.4.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6.4.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1.6.4.3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

1.6.4.4投标保证金票据;

1.6.4.5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1.7合同款(预付款、进度款)支付

1.7.1项目开始建设后,根据工程进度(组件安装至总容量的50%)支付至合同价的50%;项目并网发电后支付至合同总价80%,经审计单位审核结束后支付至审定价的95%;项目竣工并网发电后,安全并网运行一年且无异常,发包方支付余下5%质保金。

承包方提供税率为9%的增值税专用票。

1.8评标办法

1.8.1采用 综合评标法 确定中标人。

1.9联系方式

1.9.1联系人:吴女士

1.9.2电话:0510-80793976

1.9.3招标机构:宜兴市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

1.9.4地址:宜兴市宜城街道东氿大道99号 宜兴市民中心东门一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