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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溧漕河宜兴段航道整治工程桥梁工程施工项目归美桥、白巷大桥系杆拱吊装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2年11月09日    浏览次数:

1.1招标条件

1.1.1招标项目锡溧漕河宜兴段航道整治工程桥梁工程施工项目归美桥、白巷大桥系杆拱吊装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宜兴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2.1系杆拱吊装工程基本情况:

本项目的 2 座桥梁,主跨采用下承式钢管砼系杆拱,分别为归美桥、白巷大桥其中:归美桥主跨为 1-80m 下承式钢管砼系杆拱、白巷大桥主跨为 1-80m下承式钢管砼系杆拱。设计概况如下:

2座系杆拱桥设计概况表

桥名

主跨跨度(m)

全宽(m)

钢管体系杆拱

钢管体系杆拱净重

中横梁

每个中横梁净重

归美桥

80

9.4

1座

380吨

13根

15吨

白巷大桥

80

9.4

1座

380吨

13根

15吨

阻航时间拟定时间:

施工过程中由于浮吊拼装、吊装作业,需有一段时间占用航道施工,主要占用航道施工的拟定时间如下表所示:

每桥占用航道时间表

序号

作业活动

施工月份

占用航道时间

(天〉

安全措施

备注

1

浮吊拼装

1、归美桥拟定2022.12

 

2、白巷大桥拟定:2023.7

5

不封航,警戒船

每桥1次

2

浮吊主跨整体吊装

1

封航4小时

拟计划

每桥1次

3

中横梁吊装

3

封航4小时

拟计划

每桥3次

1.2.2.2在进行系杆拱吊装工程中应保证桥下通航,满足航道及地方海事要求(根据有关管理条例和需满足航道通航安全及地方海事要求,主跨整体吊装及中横梁吊装应尽量减少断航次数(主跨钢管系杆拱需整体吊装、中横梁是分批吊装),一次断航时间不允许超过4小时,投标人在相应的施工方案、交通管制专项方案,编制上需充分考虑)

1.2.2.3系杆拱吊装工程费用为座系杆拱桥梁的主跨整体吊装及中横梁安装吊装的总额报价,包括不限为完成吊装工作的人员、设备的投入、作业区堪测及河道清理及管线的保护、吊装作业与海事、航道等部门的协调事宜、协助办理水上水下作业施工许可)。

1.2.2.4海事、航道等相关部门规费及管理费由招标人承担,各类吊装的相关评估费用由招标人承担,相关方案论证专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设备停靠安装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2.2.5承包人应结合桥梁结构特点及现场施工环境提供详细实施性吊装方案并通专项方案论证,严格按照批复的方案施工。

1.2.3规模140万元

1.2.4招标范围:归美桥、白巷大桥系杆拱吊装工程

1.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2.6计划工期:以开工日期为准,每桥施工天数30天

1.2.7本次招标活动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认真踏勘现场,投标人视所投标段内情况自行考虑价格。

1.3投标人资格要求

1.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浮吊船设备为自有设备具有吊装系杆拱桥梁的经验业绩(提供相关设备产权证明、业绩证明、施工照片),信誉良好。

1.3.2承建本项目的负责人(总指挥长)有具有吊装系杆拱桥梁的相关施工经历;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应具有B级安全证书;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具有C级安全证书。所有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

1.3.3业绩要求:近三年以来投标人实施类似系杆拱桥梁吊装工程且交工验收的项目不少于1座。

1.3.4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1.3.5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1.3.6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1.3.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4资格审查条件

1.4.1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1.4.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如有)

1.4.3按照规定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

1.4.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招标文件的获取

1.5.1公告之日起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7时(北京时间)至宜兴市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法定国假日除外)。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1.5.2招标文件获取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5.3答疑:本项目不集中组织答疑,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可以书面形式并盖单位章报至招标机构,招标机构解答并形成补遗文件回复。如投标人没有提出疑义,则默认响应清单、图纸、招标文件等一切内容。

1.6投标文件的递交

1.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21116900,地点为宜兴市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

1.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机构不予受理。

1.6.3开标时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

1.6.3.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6.3.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1.6.3.3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

1.6.3.4投标保证金票据;

1.6.3.5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1.7合同款(预付款、进度款)支付

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工程结束后且项目部、监理验收符合要求支付合同价的80%,次年付清余额。

1.8评标办法

1.8.1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确定中标人法。

1.9联系方式

1.9.1联系人:吴女士

1.9.2电话:0510-80793976

1.9.3招标机构:宜兴市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

1.9.4地址:宜兴市宜城街道东氿大道99号 宜兴市民中心东门一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