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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能集团资产公司危楼改建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01月12日    浏览次数: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交通能源集团资产公司危楼改建项目监理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交通能源集团  ,招标人为 交通能源集团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宜兴市

2.2工程规模:项目建安费约450万元,工期约7个月

2.3招标范围:交通能源集团资产公司危楼改建项目监理(包括: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组织协调等工作)及保修期阶段的服务工作

2.4监理服务期:1)工程监理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止;

2)必须满足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

2.5监理合同估算价:28.0万元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施工合同中约定的质量要求

2.8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监理项目组人员最低配置要求

序号

项目组

人员最低配置要求

1

工程监理服务组

1、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

2、项目组成员(除总监外):不少于2人,其中至少配备: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监理员。

3.2.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指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2.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要求:投标总监理工程师以总监身份已承担的监理工程不得超过2个(含2个)(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2.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2.5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清单。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查处。本工程 不接受 退休续聘的项目总监投标;

3.3其他要求:根据《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和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办法》(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规定,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最低配备标准均按如下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合计3人,以上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均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清单。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查处。(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续聘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5.2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5.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5.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5.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5.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4.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4.1公告之日起每日至宜兴市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购买文件(法定国假日除外),购买时间截止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4.2答疑:本项目不集中组织答疑,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可以书面形式并盖单位章报至招标机构,招标机构解答并形成补遗文件回复。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01190900,地点为宜兴市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符合性检查须提交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招标文件);(2)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招标文件);(3)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

5.4其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出席开标会。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支付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造价审计结束后一周内付清。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最低价中标 ,评标细则详见本公告附件,本工程的评标细则以本公告附件为准。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兴市交通能源集团

    地   址:宜兴市东氿大道99号  

联 系 人:裴先生

招标机构:宜兴市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

地   址:宜兴市东氿大道99号             

联系人:宦女士     

电   话:0510-807939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