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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公司充电桩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01日    浏览次数:

招标公告

1.1招标条件

1.1.1招标项目红塔场站充电桩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江苏路通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2.1建设地点:宜兴市;

1.2.2建设规模:180万元;

1.2.3招标范围:该充电桩工程包含电缆(铜芯电缆)、充电桩采购及施工安装。由中标单位自行踏勘现场,出具合理排布图,确保红塔公交首末场站按时竣工,正常营运。具体包括20台120kW直流双枪快充充电桩及配套分支箱、电缆等

1.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2.5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

1.2.6本次招标活动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认真踏勘现场,投标人视所投标段内情况自行考虑价格。

1.3投标人资格要求

1.3.1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同时须具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

1.3.2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类似业绩(近三年来投建单体充电桩项目20台及以上的,并提供合同和竣工验收文件)

1.3.3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1.3.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1.3.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1.3.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4资格审查条件

1.4.1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1.4.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如有)

1.4.3按照规定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

1.4.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5招标文件的获取

1.5.1公告之日起每日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7时(北京时间)至宜兴市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法定国假日除外)。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1.5.2招标文件获取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5.3答疑:本项目不集中组织答疑,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可以书面形式并盖单位章报至招标机构,招标机构解答并形成补遗文件回复。如投标人没有提出疑义,则默认响应清单、图纸、招标文件等一切内容。

1.6投标文件的递交

1.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03080900,地点为宜兴市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开标室

1.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机构不予受理。

1.6.3开标时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

1.6.3.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6.3.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1.6.3.3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

1.6.3.4投标保证金票据;

1.6.3.5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1.7合同款(预付款、进度款)支付

1.7.1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30%,正常运行三个月后支付至合同价的50%,正常运行六个月且经审计结束后支付至审定价的90%,剩余作为质保金一年后退还。

1.8评标办法

1.8.1本次工程采用 合理低价法 确定中标人

1.9联系方式

1.9.1联系人:女士

1.9.2电话:0510-80793976

1.9.3招标机构:宜兴市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

1.9.4地址:宜兴市宜城街道东氿大道99号 宜兴市民中心东门一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