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交通能源集团常年法律顾问单位招标项目
本项目于2023年04月18日09时00分开标,两个标段均采用综合评分法,经评标小组评审后结果如下:
标段一 | 候选单位 | 投标报价 | 得分 | 排名 |
1 | 江苏联盛(宜兴)律师事务所 | 70000.00 | 89.34 | 1 |
2 | 江苏衡立律师事务所 | 80000.00 | 88.53 | 2 |
3 |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 96000.00 | 87.72 | 3 |
标段二 | 候选单位 | 投标报价 | 得分 | 排名 |
1 | 江苏衡立律师事务所 | 80000.00 | 88.71 | 1 |
2 |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 85000.00 | 86.32 | 2 |
3 | 上海市协力(无锡)律师事务所 | 60000.00 | 75.29 | 3 |
本公示期自2023年04月18日起至2023年04月20日17时止。对上述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向宜兴市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提出。
公示期满对评标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投标中心将向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宜兴市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
2023年0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