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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建集团宜兴至长兴高速公路云湖互通工程机电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25日    浏览次数:

招标公告

1.1招标条件

1.1.1招标项目  宜兴至长兴高速公路云湖互通工程机电工程专业分包项目  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宜兴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2.1建设地点:宜兴市张渚镇茗岭。

1.2.2建设规模:1546万元(暂估价),最终以审计部门审定金额为准。

1.2.3计划工期:160日历天。

1.2.4招标范围:图纸设计范围内的配套土建、监控系统、通信系统、收费系统等内容,各种设备和相关应用软件安装与调试,网络接入并按设计要求接通至各平台(中心)等的材料采购、工程施工等以及为实施以上工程所必须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及缺陷修复等。

1.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2.6质量要求:合格。

1.2.7主要材料设备参照(或相当于)下列品牌: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品牌承诺表。

1.2.8本次招标活动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认真踏勘现场,投标人视所投标段内情况自行考虑价格。

1.3投标人资格要求

1.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并在交通运输部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中,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五年来(2018年10月)具有江苏省内500万元以上高速公路三大系统施工项目业绩(提供施工合同或交工验收报告等业绩证明材料)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

1.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贰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近五年来(2018年10月)具有江苏省内500万元以上高速公路三大系统施工项目经理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或交工验收报告等业绩证明材料)(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正式职工,需提供2023年以来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1.3.3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1.3.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1.3.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1.3.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4资格审查条件

1.4.1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1.4.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如有);

1.4.3按照规定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

1.4.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5招标文件的获取

1.5.1公告之日起每日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7时(北京时间)至宜兴市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法定国假日除外)。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1.5.2招标文件获取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5.3答疑:本项目不集中组织答疑,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可以书面形式并盖单位章报至招标机构,招标机构解答并形成补遗文件回复。如投标人没有提出疑义,则默认响应清单、图纸、招标文件等一切内容。

1.6投标文件的递交

1.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1011000分,地点为宜兴市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开标室

1.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机构不予受理。

1.6.3开标时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

1.6.3.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6.3.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1.6.3.3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

1.6.3.4投标保证金票据;

1.6.3.5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1.7合同款(预付款、进度款)支付

1.7.1完工工程经项目部、监理、业主检测验收合格后,中间计量支付计量款的40%;工程完成交工验收且工程审计结束后,支付至工程审定价款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工程审定价款的80%,剩余工程款分两年平均支付完毕(每次支付50%现金,50%承兑汇票)。

1.8评标办法

1.8.1采用 综合评估法 确定中标人法。

1.9联系方式

1.9.1联系人:华先生

1.9.2电话:0510-80793975

1.9.3招标机构:宜兴市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

1.9.4地址:宜兴市宜城街道东氿大道99号 宜兴市民中心东门一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