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1.1本采购项目P.C 42.5复合型水泥已经批准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宜兴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采购。
2.采购内容及范围:
2.1本次采购材料:P.C 42.5复合型水泥;以实际发生数为准。
2.2本项目P.C 42.5复合型水泥数量约1600吨(屺亭预制场)。
2.3供应周期:2023年12月-2024年12月。
2.4品牌要求:不限品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经国家工商、税务登记注册的生产厂家或合格的建材销售供应商,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料:
3.2.1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盖章留存)
3.2.2报名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盖章留存)
3.2.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如有);(复印件盖章留存)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公告之日起至宜兴市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购买采购文件(法定国假日除外)。采购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4.2采购文件获取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16时00分。
5、样品的递交
5.1样品提交:供应商需向屺亭预制场递交10斤水泥样品,并配合预制场完成试验;
5.2样品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9日16时00分,地点为宜兴市屺亭街道骏马路预制场(联系人:傅先生,联系方式:18351507032);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样品,招标人不予受理。
6、响应文件递交、样品选定及唱标
6.1样品选定:样品递交时间截止后,所有供应商的水泥样品将由招标人进行试验,样品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将参与报价唱标;
6.2响应文件递交及唱标:递交及唱标时间为2024年01月03日10时00分,地点为 宜兴市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
6.3交通能源集团招投标中心将根据招标人对样品评定结果组织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与,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将退还响应文件并作退场处理。
6.4供应商对样品评定结果有异议,不影响投标报价唱标的正常进行。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称一致,本项目需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元)。
6.2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限于转账,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宜兴市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指定账户。
6.3招投标中心专户名称: 宜兴市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电话:87924837): 宜兴市农商行营业部
账 号:3202230101201000120069
7、评标办法
7.1 本项目采用 最低价中标法 确定供应商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宜兴市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
地 点:宜兴市宜城街道东氿大道99号
联系人:华先生 0510-807939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