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单位:
为保证我集团减水剂招标(采购)[项目编号:JCZTB2021-A-003]工作公平、公正,进一步有效保障混凝土生产质量,经研究决定:
1、本招标(采购)项目采用先试验后报价的模式,即报名参加竞标的单位需先将减水剂试样送至我集团指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做相关试验,试验结论合格的单位再参与投标报价。
2、为消除减水剂不同掺量对投标报价的影响,本招标(采购)项目原定评标办法 最低价中标法 修改为 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即以投标人报价乘以掺量参数为评审价,评审价最低者中标,其中产品掺量参数以HWR-R缓凝型(掺量1.65)为准、HPWR-R缓凝型(掺量1.3)为准。
3、本招标(采购)项目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 6 月 11日下午14 时00分,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4、凡报名参加投标的单位需于2021年 6 月 15日上午11 时30分之前,将减水剂试样送至宜兴市路通交通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第三方检测机构),逾期的将视为放弃投标。
5、减水剂试样试验过程由招标(采购)人、投标人共同见证,投标人若缺席试验过程,则默认投标人认同试样试验结论。
6、试验费用招标(采购)人负责。
7、第三方检测机构地址:宜兴市新街街道南岳村南岳路35号;联系人:钱霞文 13921318121。
宜兴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
二〇二一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