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以下简称招投标中心)对二号线设备改造项目进行招标,凡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投标竞标,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后最终确认—家施工单位。
1.1招标条件
1.1.1招标项目二号线设备改造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宜兴市通富建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1.2.1建设地点:宜兴市
1.2.2规模:约296万元
1.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工程
1.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2.5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
1.2.6投标人必须现场踏看,根据业主要求提供设备改造整体方案(现场踏看联系人:谈敏伟;联系电话: 18101538608)
1.3.1投标人营业执照需具有如下经营范围和能力:矿山机械设备的制造、设计(技术研发)、销售,并具有相应的安装(技术服务)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
1.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1.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1.3.4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4资格审查条件
1.4.1企业的资质类别(或经营范围)、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1.4.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如有);
1.4.3按照规定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
1.4.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招标文件的获取
1.5.1公告之日起每日上午 8 时至下午 17 时(北京时间)至宜兴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法定国假日除外)。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1.5.2招标文件获取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5.3答疑:本项目不集中组织答疑,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可以书面形式并盖单位章报至招标机构,招标机构解答并形成补遗文件回复。
1.6投标文件的递交
1.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1年6月22日上午09时30 分,地点为 宜兴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
1.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机构不予受理。1.6.3开标时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
1.6.3.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6.3.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1.6.3.3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
1.6.3.4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盖章留存);
1.6.3.4提供近三年(2019、2020、2021)期间矿山机械设备购销合同复印件。(至少提供1份,合同金额不低于250万元)
1.7合同款(预付款、进度款)支付
1.7.1安装结束经调试到位后支付合同价的50%,设备试运营3个月无相关质量问题后支付至合同价的90%,余款自调试到位之日起一周年的七个工作日内全部付清。
1.8评标办法
1.8.1本次工程采用最低价中标法确定中标人。
1.9联系方式
1.9.1联系人:华先生
1.9.2电话:0510-80793975
1.9.3招标机构:宜兴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
1.9.4地址:宜兴市宜城街道东氿大道99号 宜兴市民中心东门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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