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宜兴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以下简称招投标中心)对四方公司平板车租赁服务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
1、招标项目主要信息
1.1项目编号:JCZTB2021-B-008
1.2项目内容:租赁平板车运输机械设备。
1.3最高限价:
1.3.1 0-10公里(含10公里)最高报价为280元,超过10公里,每增加1公里增加5元。(含运输、9%税金、道路运输协调事项等一切费用)
1.3.2 正常情况下,采取里程计费方式。
1.3.3 当一台平板车一日内基本里程运输作业的计费总和超过一个台班费用,则该车当日所有基本里程的运输合计按照一个台班的费用结算。
1.3.4 台班费用为1600元/天。
1.4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整。
1.5评审办法:最低价中标法(详见附件一)
2、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1.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1.6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1.7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中标后分包。
2.2供应商应为专业道路运输的企业,具有合法的营运手续,且具备有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3供应商所具备车辆数应满足本项目运输需求;所有运输车辆应具备合格有效的车辆行驶证、车辆保险、年审合格有效的道路运输证;
2.4挂车的平面高度不超过地面95cm。
2.5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料:
2.5.1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盖章留存)
2.5.2报名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盖章留存)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公告之日起每日上午 8 时至下午 17 时(北京时间)至宜兴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法定国假日除外)。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3.2招标文件获取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1年9月22 日9时30分,地点为 宜兴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称一致,本项目需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元)。
5.2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限于转账,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宜兴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指定账户。
5.3招投标中心专户名称: 宜兴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电话:87924837): 宜兴市农商行营业部
账 号:3202230101201000120069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兴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
地 点:宜兴市宜城街道东氿大道99号
联系人:吴女士 0510-80793976